1. 如上堂前沒有請假及通知則作無故缺席論,本會並不安排補堂。
2. 即日請假不出示醫生證明或臨時缺席不得申請補堂。
3. 補堂:一期泳班之內,可以有一堂補堂,並不需說明請假原因,再需要請假必須出示相關證明;請注意此情況要視乎實際泳班運作,不能保證一定能安排補堂!
所有未完成之課堂都不適用於以下情況:包括但不限於轉讓、順延、轉課程、退款或在下一期學費扣回等…
補堂最多可以延遲至下一期(下期學費不能扣回上期未補回的堂數)。若不能補回,便自動作廢,不設退款。
4. 補堂定義 : 該堂並非上原本時間,調堂亦屬於補堂,半期(插班)不設補堂
5. 我們會提供補堂時間給學員選擇,請注意(a)補堂有機會安排並非原來之教練任教,(b)需要該堂有位才可安排補堂,及以不影響原來之泳班運作為原則,所有補堂如非專線時段需自備入場費
6.天文台發出紅色、黑色暴雨警告或8號風球以上信號,所有泳班及陸上訓練取消並不設補堂。(詳情可參閱天氣指引)
7. 補堂當日缺席之學員作放棄論,本會將不會作出任何第二次補堂安排。
8. 所有補堂安排一經確認將不可更改,如需更改每次需付行政費$70。
9. 所有泳班請假申請均須以補堂形式安排,而不可作退款處理。
10. 因場地問題或其他突發性事件致課堂取消,本會會安排補堂。補堂日期、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。
11. 任何學員因嚴重疾病或身體受傷(學員必須提交醫生證明) 而導致短時間內不可參與泳班課堂,可於醫生發出證明後1星期內申請休學。本會將於學員痊癒後安排重新上課,唯首堂復課必須於學員痊癒後1個月內進行。
12.報全年泳班之學員,除泳池因防疫條例關閉外,一律不設補堂。
13. 如不幸染疫或隔離令下(需提供有關證明)最長7日內必須重新上課。
14. 如有疫情令課程暫停,可保留學費至泳池重開。當泳池重開後必須安排重新上課,否則所有堂數及學費不獲保留,此情況下可將游泳課堂改上陸上課程作補堂。
15. 本會(香港體育會)有最終決定權利修改、批准及拒絕所有調堂之申請而不作另行通知。本會(香港體育會)保留解釋及更改本資料內容的所有權利。